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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生產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蝕性強,高溫、高壓操作,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,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火災、爆炸事故,造成較大的有形損失(經濟、財物)和無形損失(名譽影響)。因此,搞好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,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,還關系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。
一、責任到人,層層落實。建立健全以法人為首、落實到班組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,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,形成從上到下、從左到右、立體式、全方位責任到人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。成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,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的懂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,車間、班組設兼職安全管理員。實行各級主管領導負責制,將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層層分解,落實到各崗位每一個人;每月根據業績,實行工獎掛鉤,按級考核,按月結算;筑成“縱向到底、橫向到邊、斜向到角”的全方位、全過程、全員的安全生產管理網,把安管責任真正落實到位。
二、建章立制,嚴肅紀律。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,沒有制度,無拘無束。要根據****有關法律和企業實際,制訂一套全面細致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,如《勞動人事管理制度》、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》、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》、《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》、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》、《職工獎勵和違規處罰制度》等。有些制度、規程、責任制要掛到崗位上,提醒崗位人員貫徹落實,以制度規范約束員工的思考和行為,做到以法治廠,以制度管人,使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,有法可依。
三、培訓教育,持證上崗。制訂年、月度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的培訓教育計劃,采用請進來、走出去的內培外訓方法,做到培訓教育經常化、制度化、多樣化、專業化、系統化,提高員工的安技素質。如職工(包括崗位調動人員和外來施工人員)的“三級安全教育”面要達到100%,未經教育和考試不合格者禁止上崗操作;特殊工種(電工、金屬焊割、起重機械和電梯、機動車輛駕駛、登高作業、鍋爐、壓力容器、制冷、危化品等)和其它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,必須嚴格按照行業要求和****有關法律規定,經資質部門培訓合格,做到持證上崗。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教育,確實讓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的知識和技術,變不懂安全為懂安全,變“要我安全”為“我要安全”。人人管住自己,守好“責任田”,做到“不傷害自己,不傷害別人,也不被他人所傷害”。
四、經常檢查,消除隱患。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(包括工藝紀律、設備安全、現場管理、環境保護、消防安全等),經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。公司至少每月檢查一次,安全主管部門至少每周一次,車間(工段)至少每日一次。檢查的形式:公司可進行普檢、抽檢、專檢;車間應進行自檢、互檢;主管領導和安全員應經常進行巡邏檢、監督檢;班組應進行上班檢、下班檢和過程檢。檢查的方法:以法律規程為依據,針對檢查對象,制作好檢查表,逐項逐點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,檢查的目的要明確,方法要靈活,并做好安全交接班。檢查要有記錄,業績列入月度考核,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,落實責任人,跟蹤檢查,限期完成。
五、尊重科學,按規操作。產品經小試、中試成熟后,制訂一套科學、系統、規范化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及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,加強工藝管理、設備管理和現場管理,嚴肅工藝紀律和設備的安全操作。平時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,提高設備的安裝、維修質量,定期進行檢查檢測;嚴肅勞動紀律,嚴格按規操作,杜絕“違章操作、違章指揮、違反勞動紀律”的“三違”現象;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預見性,落實事前防范措施,將可能存在或發生的事故隱患(問題)消滅在萌芽狀態。
六、安全裝置,完整好用。重點部位、危險崗位(如鍋爐、壓力容器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、使用、儲存等)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附件必須齊全、完好、靈敏、可靠;消防器材和事故應急處理器具,必須按規定標準設置配備,并實行嚴格的“定置管理”制度,無故不得隨便動用。對安全防護裝置、安全附件、消防器材和事故應急處理器具,要落實專人管理和維護保養,并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換,確保安全裝置、附件和消防器材、應急器具隨時處于“待機狀態”,完整好用。
七、票證管理,從嚴把關?;^內進行各項作業,必須辦理相關的安全作業證,并實行嚴格的票證管理制度。如“動火安全作業證”、“設備內安全作業證”、“高處安全作業證”、“動土安全作業證”、“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”、“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”、“吊裝安全作業證”、“斷路安全作業證”等。必須嚴格按照****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發布的《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》辦事,程序要清,控制要嚴,防范要緊,責任一定要明確,措施一定要落實,禁止搞形式、走過場和未批先做、盲目蠻干的冒險作業。要實行專事專證、專人專證、專人簽字確認、專人檢查監護。
八、安全例會,定期召開。定期召開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,認真總結、提高、交流、反饋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教訓,找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(隱患)和薄弱環節,制訂相應的整改和防范措施,并對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檢查,使之落到實處。安全例會,公司至少每月一次,車間(工段)至少每周一次,重點項目實施、發生事故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等特殊情況應隨時召開,會議必須有內容、有重點、有措施、有檢查、有結果、有記錄,便于實施和責任追查。
九、事故處理,“四不”放過。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,禁止不報。瞞報、謊報、漏報。事故處理(含未遂事故),一定要堅持“四不放過”原則,即“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,事故責任人和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,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,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”。有些事故(問題)處理還要舉一反三、觸類旁通,擴大教育整改面。事故處理要“實、細、嚴”,所謂“實”:要實事求是,以事實為依據,不弄虛作假,不草率從事;“細”:要認真細致,不漏蛛絲馬跡,不放過任何可疑跡象;“嚴”:對事故責任人要從嚴處理,不姑息遷就,不敷衍了事。有些事故在追查責任時,還要上下聯系,左右掛鉤,以進一步增強相關人員的責任心。